療傷期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曾經在朋友那兒聽說過,愛一個人愛得越久傷得越深,往往在分開以後,至少需要過往相處一半以上的時間,足以恢復、能夠療癒、回歸正軌。

        我從來沒有將這件事情認真地放在心上過,任何一時一刻。

        直到我遇見了你,那看似夢寐以求的。

        最難過的是,那說要分開的理由,怎麼所有相愛的原因都成了藉口,曾經,我是那麼勇敢、那麼堅持、那麼相信,結果「真心換絕情」,不只是一場空而已,而是包裹糖衣地精心設計的騙局。利用人性最良善的、最純粹的、最脆弱的那一面,建築萬丈高樓、華麗精緻、五彩繽紛的許許多多的憧憬「夢想」。

        在那不長不短的五百多天的日子裡,我愛也愛了、恨也恨了、喜歡也喜歡了、討厭也討厭了、單純也單純了、現實也現實了,與你之間的連結,我,只是不想再想了,不如就算了!原來我們不適合,只是,當時的我並不懂得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,趕緊傾訴心中渴望的離別。

         從徹底說了「你走你的陽關道,我過我的獨木橋」那天以後,至今也已經兩百多天過去,我不時心中仍感到隱隱作痛,也許是太牽掛,也許是捨不得,也許是愛太重,我知道這一刻,真的應該忍住淚放手,讓你走,讓我自由地好好過。

        謝謝你,所有的過去。謝謝你,美好的回憶。謝謝你,好了傷疤;忘了疼痛的如今。謝謝你,讓我透過這有限的人生刻劃下那難以忘懷的記憶。

        謝謝你,錯誤得美麗。